台灣新聞通訊社-父母涉侵犯、遺棄4名未成年子女 台中地院裁定停止親權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一對父母育有4名未成年子女,父親因性侵害入獄,出獄後又再犯刑案入獄,且還涉嫌侵犯未成年子女,檢方偵辦中,母親則離家出走,棄子女不顧,子女長期無人照顧,台中市社會局指控父母濫用親權,或疏於保護照顧子女情節嚴重,向台中地院聲請停止全部親權,法官裁定這對父母的親權全部停止,由社會局長擔任監護人。

裁定書指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向台中地院聲請,停止一對父母的親權,這對夫妻育有4名年幼子女,父親曾觸犯妨害性自主罪,並入監服刑,出獄後再犯刑案,又於去年5月再次入監,並因涉嫌侵犯未成年子女,由地檢署偵辦中,濫用親權、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

至於母親部分,社會局指控,她於2022年過年後離家,未成年子女4人未受適當養育與照顧,衍生人身安全危險、家庭環境髒亂,4人衛生及清潔不佳,包括未洗澡、未更換衣物、身上有異味,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且無法改善,社會局只能緊急安置4名子女。

社會局指出,曾對這對父母提供親職教育輔導,希望提升親職照顧能力,但父親無法提供安全穩定照顧,母親拒絕返家照顧年幼子女,也拒絕與社工聯繫,顯然無法照顧子女,有停止親權之必要,為維護4名子女最佳利益,安排日後就學、就醫、出養等長期照顧事宜,聲請停止父母全部親權,另行選任監護人為中市政府社會局局長廖靜芝。

台中地院裁定時,父親沒有意見,母親沒有出庭,沒有提出任何書狀陳述,法官認為,父母均不能行使親權,且依順序的監護人,包括祖父母等人,已經亡故或中風臥床,社會局聲請宣告停止父母親全部親權,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並選定社會局長為監護人,可抗告。

2024/10/25 22:28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