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國會擴權法案 憲法法庭宣判大部分條文違憲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法院藍、白立委主導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民進黨團51位立委、總統府、行政院和監察院等四個機關均認為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條文有違憲之虞,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7月間已裁定「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等6項相關條文均暫停適用,憲法法庭今天宣判,「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等5項條文均為部份違憲、部份合憲,僅刑法增訂「藐視國會罪」全部違憲。

憲法法庭判決指出,立法程序雖存有瑕疵,修法不因立法程序瑕疵而牴觸憲法。

憲法法庭指出,「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部份,立法院立法超越立院職權規定,抵觸憲法權立分立原則,即日起失去效力,部份合憲;刑法中增訂「藐視國會罪」因違憲,完全失效;「聽取報告與質詢」部份,有多項法條逾越立院職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而違憲,即日起失效,另有部份條文合憲。

關於調查權、聽證會、人事同意權部份,均為部份違憲、部份合憲。今日釋憲結果,6大修法條文並無全部合憲。

憲法法庭今天宣判釋憲結果,全國矚目,大多數釋憲機關都派人聆判,包括立法院委任律師陳一銘、行政院委任律師賴秉詳、監察院委任律師李元德律師都到庭聆判,刑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也派專門委員李貞慧到庭,唯獨立法院或藍白立委無人到場。

此項國會擴權法案的釋憲案,也是兼任大法官的司法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炯燉等7位大法官最後一次判決釋憲案,許等7人的大法官任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

憲法法庭之前於7月19日裁定,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總統國情報告」、「反質詢」、「人事同意權」、「調查權」、「舉行聽證會」,和刑法第141條之1的「藐視國會罪」等相關條文,分別因違反權立分立原則、恐造成憲政危機、侵害人民財產權、隱私權及不表意自由等憲法上權利甚鉅,為避免公益等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且有急迫性,裁定即日起至本案判決出爐前,均暫時停止適用。

憲法法庭接著在8月6日,舉行全天候的言詞辯論庭,傳喚聲請人、立法院代表、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第141條之1的立法過程、合憲與否等爭點,進行陳述。

值得一提的是,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且為司法院長的張文貞,和現任司院長許宗力都是台大公法學者,她日前以專家學者身分擔任憲法法庭的鑑定人,她主張「國會改革」法案違憲。

2024/10/25 15:56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