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引爆2法官醜聞!台東少保機構主任性侵安置少年 判3年11月定讞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東縣一名曾獲金舵獎表揚的兒童少年安置機構林姓男主任,四年前接連猥褻一名被安置的少年,還恐嚇、毆打對方成傷,台東地院將林男依強制猥褻、乘機猥褻、傷害等3罪,將林男合併判處4年徒刑,二審花蓮高分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將乘機猥褻2年5月、傷害罪1年6月徒刑的部分,駁回上訴定讞,但強制猥褻2年9月徒刑方面,則認為尚待釐清,發回花蓮高分院更審。

林男2罪各2年5月、1年6月的確定刑期,將由檢察官另向二審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期。

此案後續還引爆司法醜聞,士林地院法官姜麗香獲知林姓主任涉猥褻其安置的少年,卻忽視遭侵害少年的權益,不贊成通報此案,暗槓猥褻案,還將法官意見書告知與案件無關的高雄地院法官侯弘偉,侯不僅與林姓主任互傳案情訊息,還提供法律諮詢。

監察院通過彈劾姜、侯2法官,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職務法庭一審判姜、侯2人皆免職,二審今年5月維持侯免職、改判姜罰俸1年約200多萬元確定。

至於林男猥褻少年案,判決指出,林男於2020年4月晚間,邀一名被安置的少年到他房間喝酒,突襲脫去少年內褲,要求陪他一起看A片,接著強拉少年的手進行互動式猥褻行為;同月某日,林男再次叫該少年到他房間喝酒,少年不勝酒力酣睡,林男乘機猥褻少年;少年事後不甘受辱且心生畏懼,告知伯父。

林男得知東窗事發,恐嚇少年不得再提起,還要求簽切結書,被少年拒絕,林又恫嚇「我都控制不住我要殺人」、「我現在連殺人都可能」、「信不信我拿刀子把你的臉砍下去」,持電風扇丟擲、毆打及強勒少年脖子成傷。

一審台東地院認定,林男身為安置機構主任,竟化身為加害人,強制及乘機猥褻少年,使孤立無援的少年承受莫大威脅與恐懼,迄今未獲原諒也未賠償,依強制猥褻罪判2年9月、乘機猥褻罪判2年5月、傷害罪判1年6月,3罪合併應執行4年徒刑。

二審花蓮高分院駁回林男上訴,維持4年刑期。林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強制猥褻部分的事實尚待釐清,撤銷發回更審,另2罪維持原判定讞。

2024/10/25 11:44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