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中健身房剛滿3週年突歇業 消保官籲消費者速向銀行申請爭議款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西屯區永福路「Chill Fit秋健身」10月16日結束營業,台中市府接獲消費者申訴,還有20堂課未上完,也有人8月才繳費入會,憂權益無著。

法制局指出,業者雖在FB、IG表示已協商其他健身俱樂部承接會員會籍或接受會員辦理退費,但未告知明確退費標準及程序期程等,呼籲業者儘速公開提供退費窗口之聯絡資訊、退費計算方式及申請表件;消保官提醒,有利用信用卡預付健身月費及健身教練費用的消費者,可先儘速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以減少金錢損失。

該健身房8月才成立滿3週年,不料,近日就傳結束營業。台中市消保官指出,接獲民眾申訴8月才繳會費入會,另有人還有20堂課未上完,目前兩消費者均與業者和解,但因健身房10月16日結束營業,還有其他會員,業者雖在FB、IG表示已協商其他健身俱樂部承接會員會籍或接受會員辦理退費,但未告知教練課程如何計算退費及何時退費;法制局呼籲業者儘速公開提供退費窗口之聯絡資訊、退費計算方式及申請表件,以利消費者退費。

消保官表示,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遇有業者倒閉等原因而有商品(服務)未領取,致權益受損者,可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勿因業者一句11月統一處理,而延誤爭議款之申請時效。

業者則於10月4日在臉書公告因應訊息指出,基於營運考量在10月16日結束營業,為確保會員健身旅程不會中斷,有協商健身俱樂部,並爭取提供會員專屬優惠方案,包括有效會籍的會員、尚未使用的會籍天數,都能透過健身房提供之專屬優惠方案進行銜接;即日起至10月16日前可至現場辦理退費,或會籍轉移使用等。

2024/10/24 15:5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4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