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涉貪被求處20年重刑 林姿妙: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被檢方求處20年重刑、褫奪公權5年,宜蘭地院定今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今天下午首度公開受訪回應,表示檢方為不存在的利益與正常借貸,用得意誇張的具體求刑20年,更殃及許多公務員,讓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

宜蘭地檢署回應,檢察官綜合所有卷證資料,本於所調查之事實具體求刑;本案已言詞辯論終結,靜待法院判決。

林姿妙說,檢方從2022年1月13日開始,就先射箭再畫靶,定好方向後劍指她,不斷以恐嚇、羞辱、詐騙等不當取供方式,對付被告與證人,加上偽造通訊譯文與筆錄,虛構犯罪事實、顛倒是非,就是為了攻擊她及抄家滅門,並打擊公務體系。

她說,昨天檢方用得意誇張的具體求刑,為不存在的利益與正常借貸而求刑20年,更殃及許多公務員,「只能說不意外」,讓她看到「與惡最近的距離!」

她強調,自己一生認真努力、簡單做人、認真做事,加上許多公務員一生戰戰兢兢,為國家付出,最後還落得政治打壓下場,懇請法院還大家清白、還社會的公平正義。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檢察官論罪求刑,林姿妙貪污部分20年、褫奪公權5年,特殊洗錢罪2年6個月;其他縣府團隊多名局處長為6到10年不等刑期。

2024/10/24 15:32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840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