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奧納德聲請提審移民官未依法解交法院 北高行交檢方另行偵辦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西班牙男子奧納德涉在義大利涉詐約台幣10億元台幣,週一已被遣送至德國。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份駁回奧納德聲請提審的裁定可知,他上機被送往德國前曾聲請提審,移民署人員收受提審後,未依提審法於24小時內將奧納德解交法院,也就代表移民官應負起刑事責任,認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裁定指出,奧納德於2019年入境我國,移民署今年10月18日做成處分指,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強制將他驅逐出國,並於同日派員帶他前往桃園機場,19日凌晨讓他搭機出境,期間他聲請提審,北高行裁定應讓將他釋放。

然裁定末也提到,為強化提審功能,提審法第11條規定若違反提審法第7條規定(包括逮捕、拘禁的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24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者,應負有刑事責任。

而本件提審票於10月20日晚間8時29分送達內政部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然奧納德卻於同晚10時20分被安排搭機出國,也就代表移民官違反提審法規定,北高行認移民官應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2024/10/24 15:2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40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