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到咖啡店監視、傳訊求愛!男恐怖追愛遭求刑4月 1理由判拘役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26歲年輕男子到咖啡店用餐,喜歡上打工的女店員,不只常到店裡監看該女,且不斷傳訊息表達愛意、約吃飯見面,女方明確拒絕仍未打退堂鼓,還威脅「知道你的電話號碼」,南投檢方以跟騷罪名起訴並求刑4月,惟南投地院法官認為,該男坦承犯行且願意調解賠償,因此判處拘役50日,較符合比例原則。

26歲胡姓男子在外地工作,假日才會回南投縣,去年6、7月到南投縣某鎮的咖啡店消費,見女店員清純可愛,多次到該店看該女生,每次都長時間停留,觀看女生工作情形。

胡男後來也要到該心儀女生的IG和臉書,接著即開始私訊對方表達愛慕心意,像「你願意給我機會,去摘天上的星星給你嗎?」、「我只有你這個曖昧對象!」,且多次說「我愛你」。並約女生出去吃飯和聊天,但女方都未答應。

女方後來明白用訊息告知「對你沒興趣,知道更多也不會改變什麼!」。女方的拒絕沒有嚇阻胡男,今年更打電話加傳訊息恐嚇對方,「我坐牢也會夢見你!」,「我用獵才顧問的手法得知你的電話號碼,詳細情形我當面跟你解說!」。

女方恐懼加深,為了自身安全而報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將胡男以觸犯跟蹤騷擾罪名起訴,也具體求刑4個月。

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審結該案,將胡男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檢方具體求刑4個月的請求,法官表示,因胡男從頭到尾都坦承犯行,且也表達願意向女方道歉、賠償的意願,況且胡男除到咖啡店讓女方感受壓力外,其餘只用文字傳達,以跟騷罪法定刑最高為1年的本罪範圍內量刑4月,恐怕有違比例原則及罪則原則之虞,因此判處拘役50日。

2024/10/2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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