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女律師到派出所領遺失律師證 竟被要求按指紋!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一名美女律師因遺失律師證,前往派出所領取時,竟遭警員要求按指紋,由於律師認為沒有相關法律依據因此拒絕,沒想到警員竟追出對她大吼「跑什麼跑,叫你蓋就蓋!」還說是內部規定,不按指紋就不能拿回遺失物,律師質疑此事有違法濫權之嫌,經向竹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投書,回覆「本分局無相關規定,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

律師痛批該名員警法治水準以及情緒管理都極低落欠教育,看到這種不痛不癢的答覆,還是再次令人惱怒,昨已再向督察科反映。

這名律師po網表示,因為律師證遺失被送到派出所,21日拿身分證去領的時候,被員警要求除了簽名,還被要求按指紋。

律師說,法律上除部分明文規定刑事被告等特殊情況外,在書面文件上的簽名就足以證明是本人,不須再有指印擔保。因此她拿到律師證後,當下拒絕在文件上蓋指印,只有簽完名就離開了。員警卻追出來對她大吼說:跑什麼跑,叫你蓋就蓋!

律師請該警員提供領取遺失物需要按指紋的任何法律依據,警員說那是內部規定,現在拿不出來,但叫她配合,不然就跟他耗在那邊等他找規定,不然就不能拿回她的律師證。

律師不知道這名警員打算要耗多久,才能拿出他所謂的內部規定,也因為要趕著回去上班,就還是超不爽的按了。事後越想越生氣,完全無法理解領取遺失物需要被搜集指紋的必要性何在?更生氣的是,自己面對違法濫權,當下竟然沒能堅定自己的立場,只能事後發脾氣。

經向新竹市警察局局長信箱投書,收到的回覆是「本分局無相關規定,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她說雖然本來就預期局長信箱不會有什麼效果,也早就知道該名員警法治水準以及情緒管理都極低落欠教育,還有根本沒有所謂的內部規定等,實際看到這種不痛不癢的答覆,還是再次令人惱怒。

她說,在聽取各方意見後,22日已有再向督察科反映,他們受理的方式沒有電子化也沒有email之類的,所以只能電話口述。督察科表示他們的處理結果會以書面方式回函,如果後續有值得紀錄的事情,她會繼續更新。

2024/10/23 09:39

轉載自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