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少年無照致3死構成殺人不確定故意?她指要討論1情形

針對15歲少年無照駕駛肇事,導致3死2傷,律師林宜儒在臉書表示,刑事方面,15歲為未成年,原則上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但如果犯罪情節重大,就還是會移送檢察官審理。

林宜儒表示,本案件的討論點,應該會在是如同一般車禍事件是過失致死,還是嚴重一點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也就是知道無照駕駛可能會造成人死傷,還覺得無所謂」。會從好幾個面向去判斷,並不是知道自己無照還駕駛就一定具備殺人的不確定故意,無照駕駛與死傷結果有沒有因果關係,也是需要討論的。

至於民事方面,林宜儒表示,少年與父母(法定代理人)勢必會面臨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死者的家屬可以要求少年與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慰撫金。有監護權之人即為少年之法定代理人,需與少年連帶賠償。車主是少年的祖父,對祖父也可以追究未妥善保管汽車的責任。

保險部分,她表示,被害人可以先領取強制險的死亡理賠200萬元,視為少年賠償金,但因本件少年是無照駕駛,保險公司可以在賠償後向少年追討理賠金。

2024/10/19 08:4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3268/830196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