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法官助詐團洗錢、查個資/法評會建議 石育恩撤職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涉協助詐團律師鄭鴻威藏放贓款,觸犯洗錢罪,今年五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司法院當時即已將他停職,橋院行政調查後,將石育恩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石還被查出違法查詢他人個資;法評會昨認為,石的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嚴重傷害司法信譽,決議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

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北檢起訴稱,石育恩明知大學同窗好友、律師鄭鴻威勾結詐騙集團洩密,竟邀約買房,並協助藏放三百卅萬元贓款在其法官辦公室內;石另受鄭的指示,轉交十萬元給其他律師,依洗錢防制法將石起訴。

全案爆發後,震驚社會,司法院今年五月將石育恩停職至今,橋院亦將他移送法評會進行個案評鑑。

法評會調查認為,石育恩因為和律師鄭鴻威間的私誼,竟收受其高額現金,更將贓款藏放在法官辦公室內,構成與律師有不當財物往來的情事,戕害人民對法官觀感,嚴重損害司法信譽,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

石育恩還被查出使用法官才有權操作的資訊系統,接連查詢並非他承辦案件的司法案件資料,任意蒐集他人個資,侵害當事人隱私權,並妨害偵查秘密。

法評會認為,石育恩違反法官法第卅條「職務上之義務、言行不檢」規定,及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所為均屬情節重大,使一般人懷疑司法職務公正性,減損法官廉潔、正直形象及職位尊嚴,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應予嚴懲,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予以撤職。

2024/10/19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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