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彰化擬設生質能資源中心 居民抗議揚言:環評、訴訟到底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溪湖鎮西勢里設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居民12日赴縣府廣場前抗議。(葉靜美攝)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溪湖鎮西勢里設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當地居民12日再赴縣府廣場抗議,質疑縣府違反自治條例規定,揚言「環評到底」、「訴訟到底」,要求縣府暫緩發包作業。縣府表示,該案無違反環評適用及自治條例相關規定,將依法辦理相關採購程序。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溪湖鎮西勢里設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居民12日赴縣府廣場前抗議。(葉靜美攝)

針對縣府設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該地居民在上月23日就曾至縣府廣場抗議,主張該案應進行環評,並已提出環評訴訟,要求停止招標作業;縣府則表示,該案依目前規劃、收受料源不變情況下,依法不用環評。

溪湖鎮西勢里長蔡福助12日再度號召居民於府前廣場抗議,無黨籍彰化縣長參選人邱建富、縣議員陳重嘉等人也都到場聲援。

邱建富表示,該開發案500公尺內有多戶民宅也有店家,質疑縣府違反彰化縣畜牧場自治條例規定;住戶已向高等法院提出環評訴訟,要求縣府應暫緩發包作業;並呼籲廠商在環評未定案前勿投標,避免屆時無法施工,造成損失。

蔡福助也質疑縣府引用錯誤法條規避環評,並指出,已在去年向高院提環評訴訟,認為縣府在不知道收取哪些農業產物前,認定非屬相關農業事業廢棄物,是欺騙高等法院,堅持「環評到底、訴訟到底」。

縣府農業處表示,農業部及環境部分別於6月2日及5月29日函文表示,建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若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6條之1規定採行資源化措施者,免依廢棄物清理法有關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定辦理。

該中心規劃處理料源均非屬「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所列之農業事業廢棄物,不適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第8款、第11款規定。

另有關違反自治條例距離民宅500公尺以上規定,農業處表示,經查自治條例是規範新設置畜牧場,「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非屬自治條例第3條第三款所稱畜牧場,因此無違反自治條例相關規定。

2026/08/12 15:5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2003256-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