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阿伯27年前就曾因車禍失控,當年拿鋁棒砸計程車、又持鐵鋸砍傷人,遭法院判刑8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中68歲李姓男子日前因行車衝突持刀劃傷葉姓男子,反遭打倒,搶救5天後不治;隨著案件延燒,他在27年也因「行車糾紛」所犯傷害罪的黑歷史被翻出。當年李男追撞前車後與人爭執,不僅持鋁棒砸計程車,離去後還心有未甘騎車折返,最後竟錯砍無辜司機,遭判刑8月。
因行車問題爆發衝突,台中李男持刀劃傷黑衣的葉男,後反遭對方徒手打倒在地,當場意識不清送醫急救,仍於5天後宣告不治。(翻攝記者爆料網)
台中地院當年的判決指出,李男於民國88年5月10日下午駕車行經台中市健行路、學士路一帶,不慎追撞前方計程車及另輛車,因此與數名駕駛發生爭執。
衝突期間,李男一度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後離開,沒想到事後仍「心有未甘」,又騎機車折返現場。當時有另名計程車司機只是載客到附近,純因好奇心,上前查看那部遭砸的車輛,卻遭返回的李男誤認是先前與他發生衝突的人。
當時李男持一支鐵鋸朝對方揮砍,造成司機右上肢、軀幹多處挫傷,頭皮裂傷長達8公分,臉部有2.5公分裂傷,鼻尖也出現2.8乘2.3公分軟組織缺損。
李男當庭辯稱是遭人追趕,隨手撿鐵材抵擋,不慎打傷對方,也否認曾騎車折返持鐵鋸砍人。不過法院根據被害人指述、目擊證人、診斷證明及照片,不採信李男的說詞,不過法院當時也考量李男在此之前無犯罪紀錄,且曾賠償被害人醫療費用,應有悔悟之心,最終依傷害罪判刑8月。
時隔27年,李男再因行車問題捲入致命衝突。本月6日上午,他與35歲葉男在北屯區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發生爭執,過程中李男持摺疊刀劃傷葉男,隨後遭葉男徒手反擊倒地,送醫搶救5天後仍於11日上午不治。
目前家屬已委任律師提告,檢方完成相驗後,將進一步釐清李男確切死因、葉男反擊程度,以及雙方行為與死亡結果間的因果關係,不排除朝傷害致死罪嫌方向偵辦。
2026/08/12 01: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200009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