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前發言人李政軒。(丁上程攝)
台北市政府前發言人李政軒10日因個人生涯因素請辭獲准,11日遭爆在民國109年擔任台中市長盧秀燕祕書時期,與時任中市府祕書處長顏迺倫等4人涉入秘書處勞務採購案件洩密案,遭檢警6日搜索調查,檢方諭知李政軒30萬、顏迺倫15萬交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對此,李政軒今發聲指出,一向以最高道德與法律標準自我要求,問心無愧,「我絕無洩密,更無任何觸法情事。」
李政軒說,感謝台北市長蔣萬安與北市府長官同仁一直以來的信任與照顧,主動請辭正是為了能坦蕩地只代表自己、捍衛個人的清白。
李政軒強調,他一向以最高道德與法律標準自我要求,問心無愧,「在本案中,我絕無洩密,更無任何觸法情事,對於因此受到影響、擔驚受怕的親友,我會連同你們的份一起奮鬥。」
2026/08/11 18:5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4261-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