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明日將召開泛公股金融機構如何擬訂泛公股合併計畫公聽會,財政部長莊翠雲將進行報告指出,對於公股金融機構整併,在維持公股經營主導權前提下,持開放態度,並積極鼓勵公股金融機構自主評估推動,以發揮整併效益及提升公股金融機構競爭力。
公股拿下國票金主導權以後,立院及各界關注國票金副董設立必要性與薪酬,以及未來公公併計畫,財委會召開「財政部所屬泛公股金融機構,面對當前激烈競爭環境,如何擬訂泛公股合併之短中程策略與實施計畫」公聽會。
莊翠雲報告已送抵財委會,對於公股金融機構整併原則及政策立場指出,面對國際金融環境快速變化及國內金融市場激烈競爭,積極督導公股金融機構提升經營績效、強化治理效能及發揮政策性功能,兼顧營運效益與公共利益。對於公股金融機構整併議題,財部秉持尊重市場機制、利害關係人合意及綜效優先之原則,並在維持公股經營主導權及確保政策性任務不受影響前提下,視個案經營條件、市場環境、股權結構及整體效益,評估整併可行性,依法循序推動相關規劃,以提升公股金融機構整體競爭力。
第二,公股金融機構整併須能發揮業務互補綜效。財部表示,為確保整併發揮實質綜效,公股金融機構應就維持公股經營主導權、規模經濟、業務互補性、資本適足性、風險承擔能力、市場競爭、資訊系統整合、人力資源配置、內部控制及公共利益等面向進行完整評估,並以強化長期經營綜效、維持金融市場穩定為目標,且須符合各事業長期發展策略。
第三,與工會建立完善溝通機制,妥善保障員工權益。財部指出,整併過程中應主動與工會協商,建立溝通機制,降低資訊落差,化解員工疑慮,減少整併阻力。並依循企業併購法與相關勞動法規,確保員工年資與其他勞動條件不受影響,整併前應就員工權益處理事項提具安置計畫。
第四,兼顧資本穩健、交易公平性與股東權益衡平。妥慎評估整併成本、資產重估、併購資金來源及股權轉換機制,並依法委請具公信力獨立專業機構,就雙方資產品質、潛在負債及股權價值進行公允評價,審慎訂定合理之換股比例或收購對價,以確保交易公平合理,維護公股資產價值與全體股東權益,避免損及公股或小股東利益。
財部結論強調,對於公股金融機構整併,在維持公股經營主導權前提下,持開放態度,並積極鼓勵公股金融機構依據前述原則自主評估推動,以發揮整併效益及提升公股金融機構競爭力。
2026/08/11 15:2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684617?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