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兒子登東沙島爆特權 徐佳青認了有違規 但還沒有繳罰款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11日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說明兒子日前參加東沙島體驗營,被質疑享有特權一事,她直言自己確實犯了錯,因為簽署的公文中涉及自己的兒子,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六條規定。(本報資料照片)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兒子日前參加東沙島體驗營,被質疑享有特權。徐佳青11日接受媒體人黃光芹專訪時首度完整說明事件經過,強調兒子符合僑青資格,活動也並非為兒子量身打造,但她坦言自己確實有做錯,因為簽署的公文中涉及自己的兒子,違反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六條規定,已遭開罰10萬元。

徐佳青表示,海委會舉辦東沙體驗營已有多年,僑委會也曾獲邀參與,但前三次都因人數不足取消,每團約20個名額,去年才首度成行。她說,活動對象一直都是僑生及僑青,而兒子具有台美雙重國籍,並已在美國就學多年,因此符合僑青資格,「不會因為我是委員長,他的身分就改變。」

徐佳青還原當下情況,當時活動報名18人,其中3人未繳費,僅剩15人,擔心再度因人數不足無法成團,因此她致電兒子,拜託已買好其他行程機票的兒子加入活動,並表示改票費用由自己支付。她強調,對自己與兒子而言都沒有利益,「我如果當時不要那麼好心,辦不成就辦不成,我也沒事。」

不過,徐佳青坦言,後來送交國防部審查的公文由她親自簽署,當晚約7時同仁告知隔日急需送件,她一時心軟便簽名;但依利益衝突迴避規定,只要公文涉及利害關係人就應迴避,因此確實違反規定。她表示,上周已赴監察院閱卷,監院認定她並非利用職權為兒子因人設事,但因簽署公文仍須受罰。黃光芹則追問是否將被罰10萬元,徐佳青僅表示目前尚未繳款。

2026/08/11 14:2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2941-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