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舉辦「115年陽光法案專精研習」,邀請監察院及台灣銀行政風人員以實務案例解析利益衝突迴避及財產申報常見盲區,提醒同仁掌握法規紅線、避免誤觸法令。(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日舉辦「115年陽光法案專精研習」,邀請監察院及台灣銀行專員以實務案例解析《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針對公務人員最容易忽略的法規紅線逐一拆解,從利益衝突迴避、關係人揭露,到財產申報常見漏報及系統操作錯誤,提醒同仁避免因不熟悉規定而誤觸法令。
此次研習邀請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專員呂國銘及台灣銀行政風處專員劉晉良擔任講師,透過實際案例與申報系統操作說明,帶領同仁掌握陽光法案重點。環保局表示,公務人員平時業務繁重,面對涉及利益衝突及財產申報的法規,容易因對規定不熟悉而產生非故意疏漏,因此透過研習強化法治觀念。
桃園市環保局舉辦「115年陽光法案專精研習」,邀請監察院及台灣銀行政風人員以實務案例解析利益衝突迴避及財產申報常見盲區,提醒同仁掌握法規紅線、避免誤觸法令。(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呂國銘提醒,公務人員只要對案件具有退回、修正、同意上陳等裁量權,即使不是最後決策者,只要案件涉及本人、二親等親屬,或親屬擔任董監事的宮廟、營利事業等「關係人」,就可能涉及利益衝突,應依法辦理書面迴避。尤其辦理補助或採購案件時,除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外,關係人投標前也應主動揭露身分,案件成立後,機關則須於30日內上網公開,避免公私利益糾葛。
財產申報部分,劉晉良則整理常見「四大踩雷盲區」,包括未登記建物及房屋基地漏報、公同共有繼承財產漏報、房貸或保單借款漏報,以及保險資料申報錯誤。其中儲蓄型、投資型及年金型保險均須據實申報,若直接沿用過去申報資料,卻未依最新申報日更新財產餘額,導致數字完全相同,也可能被認定具有不實申報的間接故意;若故意隱匿財產,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
環保局強調,此次研習除協助同仁掌握法規,更希望將相關規範落實在日常補助、採購及行政流程中,從源頭降低違失風險,打造誠信、透明且安心執法的公務環境,持續提升市民對市政的信賴。
2026/08/11 12: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2328-26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