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徐春鶯疑涉從事地下匯兌、詐貸,又收取大陸資金為候選人站台,被《反滲透法》起訴並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今(12)日宣判,定應執行7年徒刑。(資料照)
陸配徐春鶯疑涉從事地下匯兌、詐貸,又收取大陸資金為候選人站台,被《反滲透法》起訴並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今(12)日宣判,定應執行7年徒刑。
徐春鶯被控收受陸方指示、資助,與中共官員共同規畫推進陸配群體在台政治影響力,使陸配取得各級公職人員身分,還幫忙監控台灣陸配,並替官員掩飾身分來台,兩官員則提供落地招待參訪、申請急難救助金,協助徐維持在陸配群體地位。
徐春鶯另外被指控在民國111年動員支持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113年總統大選支持柯文哲競選,並向楊、孫報告選情,還涉嫌協助同鄉地下匯兌上千萬,又捲入詐貸約2000萬元。
徐春鶯在審理時僅坦承涉地下匯兌、詐貸,但對於涉反滲透法、掩護中共官員身分來台部分否認犯罪。
新北院今日宣判,徐春鶯被依銀行法處1年8月徒刑、詐欺取財處1年5月徒刑、替陸官員偽造文書部分處1年4月、受陸方指示介選替柯文哲站台並接受媒體採訪部分處2年2月、替黃珊珊站台部分處2年,定應執行7年徒刑。
2026/08/11 11: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217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