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男暴怒持剪刺進酒友頭顱 「腦漿外流」釀死!二審仍判15年

高院

男子游竣翔去年3月間在新北市八里區一處檳榔攤飲酒,與陳姓砂石車司機發生口角,持剪刀朝陳男頭部猛刺2刀,其中1刀刺進頭骨,陳腦漿外溢,送醫10天後傷重不治。一審士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殺人罪判游男徒刑15年。台灣高等法院11日駁回上訴,游男仍判刑15年。

判決指出,游男民國114年3月9日晚間7時13分,在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一處檳榔攤內,與檳榔攤客人陳男、潘男等人同桌飲食及飲酒,游男因遭潘男懷疑翻動潘包包內錢財,而與陳、潘等人發生言語及肢體衝突。

當天晚間9時4分,游拿起不銹鋼剪刀,起身並朝坐在椅子上的陳男頭部頂端連刺2刀。游男刺入陳男頭骨後,立即拔出剪刀,造成陳男頭頂2處刀傷,其中1處傷口穿透頂骨;另處傷口穿透頭皮並卡於頂骨,造成大量出血。

經在場其他人立即撥打119呼叫救護車,將陳男緊急送往淡水馬偕紀念醫院急救,雖馬上送往醫院急救,但陳男仍於同年3月19日11時12分因2處銳器傷,導致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左頂骨破裂、顱內出血、大腦實質損傷、顱骨損傷及住院併發症而死亡。

士院國民法官法庭自今年3月2日至6日審理期間,經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游男持具殺傷力之兇器,攻擊陳男頭部,確實基於殺人故意,構成殺人罪,審酌各種量刑因子後,判處游男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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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1:2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100209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