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才4個月就變漏水屋!天花板發霉裝潢毀,建築師鑑定揪真相。(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女子小芸(化名)好不容易花了大筆積蓄,購入一處社區大樓的住宅,沒想到才交屋不到4個月,竟然臥室的天花板就開始滲水,不僅木作裝潢受潮發霉、天花板剝落,導致室內滿是水痕,讓她氣得向社區管理委員會提告求償近20萬元。
判決指出,小芸於民國113年向前屋主購入一處社區住宅,並於114年完成過戶。不料,小芸入住後不到4個月,便發現臥室天花板持續漏水,木作天花板受潮發霉、油漆剝落,屋內裝潢明顯受損。
小芸認為,漏水原因並非屋內設施,而是社區頂樓排水孔阻塞,加上屋頂防水工程長年未補強,導致積水長時間滲入樓板,最終造成室內漏水,因此要求管委會負責修繕及賠償。然而,管委會僅表示願意修復屋頂漏水部分,至於住戶室內裝潢受損則認為應由屋主自行負擔,因此雙方對簿公堂。
法院審理期間,委託建築師公會進行專業鑑定,建築師赴現場實地勘驗,並使用水分計測量濕度,同時檢視漏水影片及受損狀況。鑑定結果指出,漏水集中於屋頂排水孔周邊,主要原因為屋頂防水層因年久失修而老化,加上雨季豪雨導致積水集中滲入樓板,造成臥室天花板漏水。
鑑定也提到,一般屋頂防水層約15年即可能失去防水功能,若未適時更新維護,極易發生滲漏。法院據此認定,漏水並非屋主裝修不當,而是社區公共設施維護不足所造成,管委會未盡管理維護責任,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賠償金額,法院採信建築師鑑定,認為屋主小芸提出的修繕估價單金額14萬3740元,屬於必要且合理支出,因此全數准許。不過,小芸另主張,因漏水影響房屋出租,導致無法收取租金,請求賠償5萬3750元租金損失。
法院認為,她僅提出與房仲討論租金行情的對話紀錄,尚不足以證明已有房客承租或已確定出租計畫,也無法證明租金收益具有客觀確定性,因此,不予採納。
2026/08/10 12: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000106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