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益路二段與大通街交叉口有一處私人停車場,但在停車場出入口卻畫設公有停車格,引發熱議。台中市交通局指出,目前該停車場無停車場登記證核准紀錄,後續將派員前往稽查,並依法裁罰,若業者仍未改正,得再次稽查並連續裁罰,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
公益路二段與大通街交叉口一處私人停車場,民眾行經發現停車場出入口卻畫設公有停車格,導致車子進出停車場困難,民眾發文指出「在停車場出入口畫停車格,哈嘍台中市?」引發民眾討論停車場的合法性。有網友說,「好特別的停車場」、「明顯停車場的問題吧」,也有網友說「停車格那麼斑駁,一看就知道是停車格先存在的,這停車場如果是合法設立,應該去申請塗銷出入口的停車格」。
交通局指出,目前該停車場無停車場登記證核准紀錄,後續將派員前往稽查,並依停車場法裁罰,若業者仍未改正,得再次稽查並連續裁罰,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後續將輔導業者完成停車場登記證申請,取得登記證時也將併同塗銷路邊停車格。
交通局強調,依據停車場法規定,民營停車場須向主管機關提送停車場申請資料,業者領得停車場登記證後,必須在明顯處設置標準格式的告示牌,清楚標示停車場合法登記證號、收費標準、服務專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等管理資訊,以確保民眾消費權益。
2026/08/09 21:1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968070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