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環保局提醒,泡麵袋與網購破壞袋等複合材質包裝不可回收,應放入專用垃圾袋交由垃圾車清運。聯合報系資料照
許多民眾日常分類廢棄物時,習慣將所有塑膠材質的包裝袋一律丟入回收桶。臺北市環保局日前特別發文宣導,提醒民眾並非所有塑膠包裝袋都能進行回收。許多看似普通塑膠袋的包裝,實則是由塑膠、鋁箔、紙張等多種材質組成的複合材質,因極難分離處理,若混入回收系統反而會影響資源再利用。
臺北市環保局特別整理出日常生活中切勿丟入回收桶的9大常見包裝品項:
1.髒污塑膠袋
2.食物包裝袋
3.泡麵袋
4.濾掛咖啡包裝袋
5.茶葉包裝袋
6.能量果凍飲包裝
7.網購破壞袋
8.保鮮膜
9.米包裝袋
環保局強調,上述物品均屬於無法有效分離再利用的廢棄物,民眾應將其放入臺北市專用垃圾袋內,直接交由循線垃圾車進行清運。
為了提升資源回收的效率與品質,臺北市環保局特別提醒,廢棄物若未依規定落實正確分類,將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局也呼籲民眾應從日常生活的細微小動作做起,釐清回收觀念與品項,共同把關城市的環境品質,才能讓資源得以真正循環再利用。
2026/08/09 17:06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8040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