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涉對陸洩露商業秘密 SK海力士前員工二審判刑1年6個月

據韓媒報導,SK海力士前職員涉對陸洩露商業秘密案二審被判刑1年6個月。(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

韓聯社9日報導,一名SK海力士前職員因涉嫌向大陸企業洩露商業秘密二審仍被判有期徒刑。

據韓國法律界9日消息,首爾高等法院刑事審判第10-1庭近期對涉嫌違反「產業技術保護法」「防止不正當競爭和保護商業秘密」、背信罪的SK海力士前職員金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維持一審刑量。

報導指,就量刑理由,韓國二審法院表示,被告人洩露的商業秘密是公司多年投入大量資源而取得的成果,若對金某從輕處罰,會削弱公司的技術研發動力,且使得海外競爭公司以人才引進為藉口輕易奪取國內企業刻苦鑽研的技術。但因金某承認所有嫌疑,遭洩露的大部分商業秘密已收回,這些均被視為可考慮的有利情節。

報導提到,金某涉嫌在供職于SK海力士大陸法人的2022年洩露公司影像感測器(CIS)相關尖端技術和商業秘密,並將其惡意利用。經查發現,金某作案前曾收到大陸華為旗下海思技術有限公司跳槽提議。他為編寫簡歷而違反公司保安規定,從公司文檔管理系統列印和拍攝商業秘密資料,並將其外洩。他在簡歷中援引的部分商業秘密被外洩至大陸公司。

2026/08/09 10: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9001087-26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