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漢光42號實兵首度驗證「隨軍記者」機制。國防院學者蘇紫雲指出,隨軍採訪核心是「行動安全」,記者未參與可享完全報導自由,一旦隨軍就須接受部隊集體指揮管制,確保戰場防護與軍事安全;若新聞內容不涉作戰安全及機密,軍方也應絕對尊重記者立場。
國軍漢光42號實兵演習5日至14日一連10天9夜實施,國軍參考美軍作法,首度引進「隨軍記者」驗證機制;異於傳統的「媒體邀訪」,「隨軍」是採在實兵演練期間,擇定少數媒體記者跟隨一線部隊深入操演現地,實測軍方在戰時的資訊發布效率與戰場傳播管理。
軍方指出,「隨軍記者」是希望藉此汲取相關建議,以利建立後續標準作業程序(SOP),驗證在不洩漏作戰部署、機密等前提下,民間媒體如何在第一時間將國軍實況傳遞至國際社會,反制敵方認知作戰與假訊息宣傳。
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蘇紫雲受訪表示,隨軍採訪是軍隊與媒體建立夥伴關係的體現,就憲法層面看,隨軍採訪某種程度上屬於「憲法原則之外的例外」,亦即,軍方必須在作戰隱匿與機密保護,跟憲法保障的出版與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動態平衡。
國際實務經驗方面,蘇紫雲指出,美軍與北約早已發展出成熟的隨軍採訪機制,核心精神即為「行動安全」(OPSEC),目的在於防止敵對勢力透過媒體報導,掌握部隊精確位置或關鍵機敏資訊。
為此,蘇紫雲說明,美軍與北約的具體作法主要有4大部分。第一是「事前源頭管理」,軍方在記者進入軍事場域前,會先行遮蔽戰術螢幕、文件與裝備細節,以大幅降低機敏資訊遭拍攝外洩的機率。
第二是「訂定明確的基本規則」(ground rules),蘇紫雲以2026年環太平洋軍演(RIMPAC)為例表示,獲邀上艦採訪的媒體均須先行過濾,並簽署包含採訪場域、過程與資訊露出的規範合約,提供媒體清晰的遵循標準。
蘇紫雲指出,第三是「要求配合集體指揮管制」,記者若未參與軍事行動,可享有完全的報導自由;但如果選擇「參與隨軍」,就必須接受軍隊的集體指揮管制,這就像媒體採訪台積電等科技公司一樣,都必須遵守營業秘密規範,本質是為了保護軍方與記者本身的生命安全。
第四是「絕對尊重記者立場」。蘇紫雲說,依據美國國防部與北約公共關係手冊,現場新聞公關參謀(PA staff)僅能將檢視採訪素材視為「最後手段」,唯有在發現未遮蔽敏感資訊時、方可要求檢視,且僅限於刪減機密技術訊息,絕對嚴禁更動記者的報導內容或批判立場。
蘇紫雲強調,驗證隨軍採訪制度象徵國軍思維的跨越,盼透過與媒體實際合作,進而促進跨組織文化的「相互操作性」;由於這是國軍首次實施隨軍記者制度,後續若能持續參考國際規範作滾動式修正,定能逐步建立兼顧國防安全與新聞自由的制度環境。
2026/08/09 10:0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967989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