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林姓男子自稱「頂級鑑鳥師」,陸續誘引2名少年拍攝裸露性影像,台東地方法院依認定認定其前科再犯,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判處兩罪各3年2月徒刑,合併定應執行刑3年8月。(蕭嘉蕙攝)
曾有兒少性剝削前科的台東林姓男子,未記取教訓,在社群軟體上自稱「頂級鑑鳥師」,陸續引誘2名少年自行拍攝裸露性影像。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男無視少年身心發展健全與否,惡性重大,不適用《刑法》減刑規定,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兩罪各判刑3年2月,合併定應執行刑3年8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透過X及Instagram對外發布「約控射/潮吹請臉照自介」、「頂級鑑鳥師│可以單純鑑定」等訊息,卻未設置過濾、篩選聯繫者年齡的機制。法院認為,林男應可預見透過網路聯繫的對象中,可能有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仍進行相關行為。
第一起犯行發生在去年5月28日凌晨,林男透過X帳號聯繫一名少年,以「我需要看你的整體身形還有屌的大小」、「172/52我不確定有沒有符合我的理想型」等訊息,引誘對方傳送裸露生殖器的性影;同年6月15日凌晨,林男又透過Instagram帳號聯繫另一名少年,傳送訊息指導對方拍攝不同角度,並要求「要鑑定請按照規則配合」。
法院量刑時指出,林男在本案之前就曾因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遭判刑確定,卻未記取教訓再次犯案,為滿足自身慾望,引誘性自主意識尚未發展健全的少年拍攝性影像,對2名少年造成的身心傷害難認輕微,且犯罪情節並非輕微,無《刑法》第59條減刑適用。
法院審酌其犯後坦承犯行,以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造成損害及前科紀錄等情狀,分別量處2罪各3年2月,再定應執行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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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8 12: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800164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