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病患無生命跡象!女護理師沒叫醫師「自行宣告死亡」 遭檢舉送辦

一名女護理師擅自替病患宣告死亡遭檢舉;圖非當事人。(示意圖/AI生成)

高雄一名女護理師接獲病患無生命跡象通知,卻未及時通報值班醫師或主治醫師,竟進入病房為病患私自進行「死亡判定」,向家屬宣告死亡時間。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後調查送辦。法院近日審結,考量護理師是應家屬要求便宜行事,情輕法重且坦承犯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宣告緩刑2年。

案發於114年1月10日凌晨3時許,阿蓁(化名)在高雄某醫院擔任內科專科護理師,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也知道「死亡判定」屬醫療業務核心,必須由醫師親自執行。

沒想到,她在接獲病房值班護理師通知住院男病患無生命跡象時,竟未立即通知主治醫師或值班醫師到場,反而獨自走進病房,接著對病患進行死亡判定,並當場向家屬告知病患死亡時間。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後來接獲檢舉,於同年2月8日前往該醫院進行調查,調閱相關病歷與LINE對話紀錄後,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認為,阿蓁所為確實損及合法醫師的執業權益,也有礙醫療體系健全發展。不過,審酌《醫師法》第28條前段之法定刑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本案阿蓁是在病患家屬詢問下,為了便利家屬而便宜行事,非主動為之,對社會法益侵害程度較輕微,屬情輕法重,客觀上足以引起社會一般人同情,因此依規減輕其刑。

橋頭地院審理,阿蓁坦承犯行,過去無前科,最終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並給予緩刑2年。全案不得上訴。

2026/08/05 13:5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284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