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父母都警界高官!「女兒淪詐團人頭」 3人受害遭判刑

父母都警界高官,女兒卻意外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3人受害遭判刑。(圖/蕭惠珠臉書)

雲林地院今(2026)年3月26日,因被告吳姓女子涉嫌把提款卡提供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匯款受騙,依法判其5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令人意外的是,吳女的家庭背景光鮮亮麗,父母均為高階警官,父是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母是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這也讓負責承辦的基層員警頗為錯愕。

判決書指出,前年11月,當時29歲的吳女擔任牙醫助理,因急需15萬元周轉,找上融資公司借貸。辦理過程中,對方要求她填寫線上文件、提供帳戶,並以便利商店「交貨便」將提款卡寄出且告知密碼。吳女雖心生疑慮,仍因急需用錢照辦。隨後該帳戶遭詐騙集團利用,誘騙3名民眾匯入共18萬2000元並迅速提領一空,警方循線查獲帳戶所有人吳女,檢方隨即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罪嫌將她起訴。

吳女庭上喊冤,稱自己也是被害人,被詐團騙走10萬元,但法官認為她具有金融借貸及工作經驗,已非社會新鮮人,寄件時既已察覺異常卻未查證,對帳戶淪為非法用途的風險視而不見,屬「不確定故意」;考量她未與被害人和解,最終依幫助詐欺等罪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鏡週刊》的報導,台北市警局內湖分局去年接獲雲林地檢署的公文,通知戶籍地在內湖的吳女到案,承辦員警核對身分時,赫然發現其父母大有來頭,爸爸是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媽媽更是時任內湖分局長蕭惠珠,爆炸性的消息不脛而走。

對此,吳敬田、蕭惠珠均證實此事,表示女兒年紀尚輕、社會經驗不足,誤信詐團話術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實際上也是受害者;也強調女兒獨自在外生活,已從該案學到教訓。

2026/08/05 09: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1389-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