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姓男子揮拳攻擊身穿白色防疫衣的動防所女員工,警方當時依現行犯將其當場逮捕。(民眾提供)
15隻愛犬遭依法沒入,彰化游姓男子竟當場暴走!他不顧母親攔阻,先飆罵動保人員,再猛衝揮拳重擊女科員,連公務用捕犬桿也被他砸到彎曲報廢。事後還辯稱只是想搶手機、意外打到人,直到法院播放錄影,犯行全都攤在鏡頭前,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最終判刑6月。
判決指出,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人員今(115)年5月7日上午10時許,前往游男位於永靖鄉的住處,針對其母親飼養15隻犬隻、環境髒亂一事進行訪談,並依《動物保護法》執行犬隻沒入處分。當時動保課課長正在製作訪談紀錄,黃姓女科員則站在一旁持手機錄影存證。
游男見狀後怒火中燒,先對在場人員不斷辱罵髒話,儘管母親在旁頻頻勸阻,仍突然朝黃女猛衝,高舉右手用力揮拳重擊她的右肩,造成黃女右肩挫傷。游男動手後仍未停手,接著將動保人員攜帶的捕犬桿甩開,又重新拿起往地面重砸,導致桿身歪曲、不堪使用,也一度影響現場犬隻沒入作業。
案件偵辦期間,游男起初只承認打人,否認毀損公物及妨害公務;進入法院準備程序後,更連傷害犯行都翻供,聲稱自己只是想拿走黃女的手機,沒有注意才會打到對方。
不過,彰化地院當庭播放現場錄影後,畫面清楚拍下游男持續辱罵、猛力衝向女科員揮拳,隨後又將捕犬桿往地面砸落的完整過程。法院認為,其行為顯然是為阻撓公務、傷害執法人員並損壞公物,直到鐵證攤在眼前、已無從辯駁才坦承犯行,難以認定具有真誠悔意。
法院指出,游男的行為同時涉及傷害、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暴,以及毀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等罪,但各行為時間、地點緊密,均出於妨害公務的同一目的,依法從一重處斷以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
法官審酌,黃女傷勢雖非嚴重,捕犬桿也不是昂貴物品,但游男在第一線人員依法執勤時,突然以暴力攻擊,造成的心理恐懼不能輕忽。游男雖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衝動控制能力較一般人差,但從案發過程判斷,尚未達到顯著降低辨識或控制能力的程度,不能據此免責或減輕刑責。
彰化地院最終判處游男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可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可上訴。
2026/08/04 18: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410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