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北市國小暴力案延燒!教師工會提4大改革:捍衛師生權益

近期北市某國小爆發學生長期干擾教學秩序,甚至對師生造成身心傷害之事件,然而,事件發展至今,教育主管機關僅以公文往返推諉卸責應對,放任基層行政人員與教師面對極端個案。(示意圖/賀培晏攝)

近期北市某國小爆發學生長期干擾教學秩序,甚至對師生造成身心傷害之事件,然而,事件發展至今,教育主管機關僅以公文往返推諉卸責應對,放任基層行政人員與教師面對極端個案。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教產) 等10大教師工會認為,保障學生絕不能以「犧牲其他師生的生命安全與受教權益」為代價,呼籲建立相關機制保護教師,並向個案家庭介入調查。

台教產表示,現行體制常將所有責任推給第一線學校,當學生出現嚴重行為問題,且家長拒絕配合醫療介入、特教鑑定或親職教育時,教育與行政系統便瞬間卡死,凸顯出系統性失能的嚴重性,對此向教育部提出「四大改革」,盼能緩解失控的校園問題。

台教產提到,第一,教育局處應提供全時支援與安全保障。當學校通報高風險行為個案時,教育局處應立即提供充份行政支持與資源,並全額負擔受害教師之醫療、心理諮商及法律扶助費用,切勿讓教師獨自面對職場暴力。

第二,需建立高風險個案緊急退場與強制轉銜標準作業程序。當學生行為已構成重大安全威脅或導致教學完全中斷時,應給予個案「暫時性隔離」與「緊急轉銜機制」,維護整體班級的受教權與安全環境。

第三,教育主管機關應主動介入失能家庭並開罰。針對拒絕帶孩子就醫或不願配合行為矯正處置的家長,教育局處應主動跨局處會同社會局與衛生局,向法院聲請強制親職教育與司法介入,甚至依法對怠於履行監護責任的家長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鼓勵受害師生進行司法救濟,主管機關應提供全面法律後盾。教育局處應積極協助受害教師及同班學生家長進行集體法律諮詢與訴訟,透過司法途徑迫使不願配合的家長負起實質責任;教育部亦應深刻檢討現行體制漏洞,主動修法補強。

2026/08/04 12:5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2302-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