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我是人,我反毒台」集會25日在凱道舉行,民眾站上凱道,手舉「反毒油,護食安」、「食安失能,健康蓋牌」等標語。(中時資料照/郭吉銓攝)
中聯毒油案續燒,台中地院認定台糖早已在5月中旬通報中聯油脂311油槽原料油檢驗不合格,煉油廠廠長陳明榮卻隱匿未報,遭法院改裁定羈押禁見。對此,資深媒體人樊啓明注意到,經濟部針對台糖相關事件的貼文中,刪掉了「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這段話,直呼經濟部「謎之改文」。
經濟部昨(2)日在臉書發文說明,首先,台糖是5月11日赴台中中聯廠區採樣送驗、5月15日得知該批油品超標,該批311油槽粗油,並非台糖擁有、也未運送至台糖廠區;該批油品從頭到尾都在台中市中聯油脂的廠區內,並未移動到其他縣市,若有問題也應由中聯油脂通報台中市府,與台糖無涉。
再來,台糖採購的品項為粗膠原油為製造原料,而非食用油脂或食用油產品,因粗膠原油可製造人類食用油品、動物飼料油及其他產品,所以非此次油品事件中食管法所要求的「通報標的」。台糖以更高的「食用油標準」檢驗製造原料,是台糖開標採購及合約的要求,非食管法所要求。
第三,食安議題需要更多人共同把關,但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像餐廳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吧」。最後,經濟部強調,將持續要求台糖以更高食安標準要求自己,並在高雄市政府的督導下完成更多自主檢查項目。
而在今天,樊啓明在臉書發文表示,經濟部貼文第三點中,最初曾提到「若餐廳去菜市場買菜,要求採購人員把看到所有有爛菜葉的攤販都通報主管機關,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而不是食品業者的義務」,之後修改為「像餐廳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吧」。他質疑,經濟部「謎之改文」,為什麼要刪掉「這是檢舉達人想做的事情」這段話?此外,經濟部今天的貼文中,將「台糖都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自己的『乖寶寶』」改成「好寶寶」,為何不當好寶寶而是要當乖寶寶?
2026/08/03 16:5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3002879-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