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連任三屆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里長高敏裕,涉嫌找人頭詐領鄰長費,還向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恐嚇不配合「會叫警察每日到場開單取締」。(本報資料照)
綽號「里長屆張學友」的民進黨籍台中市北區邱厝里里長高敏裕,原先準備挑戰4連霸,結果7月2日遭台中地檢署搜索,消息震撼地方,除了民進黨部已取消里長提名資格,隨著檢方追查,發現高敏裕涉嫌找人頭詐領鄰長費,還向攤商索取現金或禮品,恐嚇不配合「會叫警察每日到場開單取締」,更向區公所申請無償借用聯合活動中心,實際上卻違反轉租收錢,全案偵查終結,依貪汙、詐欺等罪起訴,並聲押禁見獲准。
據起訴書指出,高敏裕民國103年12月25日起,擔任邱厝里連三屆里長,但高敏裕明知周姓、溫姓、薛姓民眾以及自己住在台南的親妹妹,沒有意願擔任鄰長,竟向對方謊稱可由「陳大哥」、「李大哥」代理,4人僅需掛名,藉此詐領鄰長費共計22萬2000元。
此外,高敏裕113年至114年間向蘇姓攤商恐嚇威脅贊助捐贈食物,並稱「只要給他錢就不會被檢舉,每個攤商要求1000元」,但遭到蘇姓攤商拒絕,於是高敏裕頻繁報案,導致蘇姓攤商遭連續警方連續開了10幾張交通違規罰單,不過蘇姓攤商並未屈服。
而高敏裕112年至114年也恐嚇陳姓老闆與李姓員工,威脅贊助中秋節禮品,強調「你們老闆一直沒有贊助我禮品,我就要讓你們沒辦法生存下去」、「你們如果不給我禮物獎品的話,我就叫警察天天找你們麻煩」,陳姓老闆拒絕配合,高敏裕則函請建設局發文要求拆除該店鐵製設施,更頻繁帶同警方至現場開單,導致陳姓老闆遭連續開立20至30張交通違規罰單,但陳姓老闆並未認輸。
至於高敏裕114年4月起,以舉辦公益活動,免費租下北區里民活動中心,規避3萬4320元租金、2000元保證金,但實際上他卻以每季4500元價格,將活動中心場地轉供張姓教師使用,向張姓教師佯稱所收款項將全數捐作慈善用途,實則將所收取1萬5000元據為己有。
總計高敏裕不法獲利23萬7000元,台中地檢署也指派檢察官黃裕峯、賴謝銓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刑大、保四總隊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近日依貪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恐嚇取財未遂、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罪起訴。
2026/08/03 11:3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300175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