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新屋區湧泉路上106號土方砂石暫存分篩場,為承包自來水公司第二管理處地下水管線工程之廠商,購買該處土地堆積砂石、進行過篩作業,但工程造成嚴重風飛沙、噪音及農排堵塞問題,且該工地竟緊鄰住宅聚落不到20公尺,引起地方強烈抗議。(廖姮玥攝)
桃園市新屋區湧泉路上106號土方砂石暫存分篩場,為承包自來水公司第二管理處地下水管線工程之廠商,購買該處土地堆積砂石、進行過篩作業,但工程造成嚴重風飛沙、噪音及農排堵塞問題,且該工地竟緊鄰住宅聚落不到20公尺,引起地方強烈抗議。7月31日上午地方辦理會勘,大批人馬前往抗議。廠商回應,加強地方溝通,依法改善。
桃園市新屋區湧泉路上106號土方砂石暫存分篩場,為承包自來水公司第二管理處地下水管線工程之廠商,購買該處土地堆積砂石、進行過篩作業,但工程造成嚴重風飛沙、噪音及農排堵塞問題,且該工地竟緊鄰住宅聚落不到20公尺,引起地方強烈抗議。(圖/陳睿生提供)
據悉,新屋區湧泉路上106號工地為自來水公司下包廠商買斷該處,進行土方分篩、堆置工程,但因緊鄰聚落,大量砂石塵土、工程噪音等狀況,造成地方怨聲連連。民眾質疑,帶大量砂石車進場,載運進來的土質也不知來源為何,該工廠排水引入周邊水利溝渠,造成砂石流向稻田,田地被迫污染,但因現行法規卻未能規範,居住權嚴重受損。
笨港里里長黃建興表示,砂石車大量進駐,佔據道路,影響民眾通行,且砂石堆過高,塵土飛揚,周邊民眾直言不敢開窗,另外因分篩作業導致大量噪音傳出,民眾飽受困擾,且該砂石排水也影響周邊稻田生長,排水淤沙影響農水路等,嚴重影響鄰近鄉親的生活品質與健康,民眾抱怨連連。依現行法規密集住宅區不到150公尺內不得設置砂石場,該廠商也未申請相關執照等,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盼砂石場能搬離,保障居民居住權益。
桃園市新屋區湧泉路上106號土方砂石暫存分篩場,為承包自來水公司第二管理處地下水管線工程之廠商,購買該處土地堆積砂石、進行過篩作業,但工程造成嚴重風飛沙、噪音及農排堵塞問題,且該工地竟緊鄰住宅聚落不到20公尺,引起地方強烈抗議。(圖/陳睿生提供)
民進黨籍議員陳睿生指出,會勘要求廠商即刻起停工,並規劃辦理遷廠事宜,工地作業嚴重破壞周邊環境,且離住宅聚落過近、影響甚鉅,要求廠商「即刻起停工並規畫辦理遷廠」,同時要求台水於1周內回覆處置作法,若廠商未改善或未與居民達成共識,主管機關應依契約「強制解除契約」,絕不寬貸!另外市府跨局處應嚴查杜絕規避,廠商絕不能試圖游走灰色地帶規避監督,主管機關必須從嚴執法。
市府建管處回應,按桃園市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第25條,承包廠商未依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辦理者,應由工程主辦(管)機關要求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按契約規定扣帳、停止估驗或終止契約。
廠商表示,4月已有會勘1次,近日又再會勘,靜待市府局處會勘結果,若有不合規定之處,會盡量配合改善。地方提到的噪音、污水、施工時間及交通,已在研擬解決方案,也會持續蒐集地方意見,多與鄰里長輩溝通,每周都有跟地方關心蒐集意見,可能有疏漏的地方,會再加強改善,這是承接自來水公司的工程,如有其他要求,也會依法改善。
2026/08/01 17: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2352-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