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失智症協會上午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推動失智症基本法立法,理事長徐文俊表示,隨著高齡化社會到來,立失智症基本法更加迫切。記者曾原信/攝影
每年9月是國際失智症月,在此前夕,失智症協會推出「失智症基本法」立法連署,並與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台灣臨床失智症學會、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身心障礙聯盟及失智症患者曾清芳、家屬代表林靜芸共同倡議,期待獲得政府主管機構與社會大眾更多關注與重視。
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長、瑞智社會福利基金會董事長徐文俊指出,失智症是腦部病變導致認知功能減退,逐步影響日常生活、工作與社交能力,背後牽涉的不只是醫療與照顧,更是社會制度如何因應高齡的最大挑戰。目前朝野立委在立院提出的失智症基本法草案有十五個版本,但失智症協會仍期待行政院推出自己的版本。
徐文俊表示,失智症早期用藥和檢測研發已有相當進展,早期診斷與治療的重要性增加;患者失智後也應該得到妥切的醫療照顧與長照服務,但失智議題不等於醫療與長照議題,社會需要建立失智友善環境,從交通到金融安全;失智者仍是自主獨立的個人,政策應建立相關機制,保障其人格與權益。
目前國內失智人口近40萬人,預估卅年後將有84萬人。徐文俊表示,「失智症基本法」的立法,除了宣誓社會對失智的重視,也望提高層級、跨部會整合,從失智防治到友善環境到失智者身心、財務安全及人身自由保障機制等,全面因應失智症相關議題,更期待立法之後,讓現行許多行政措施於法有據。
而失智不只是疾病,失智照顧也不只是長照議題。我們需要建立失智基本法,喚起大眾對失智症的重視,也要提高層級、跨部會整合,從失智防治到友善環境到失智者身心、財務安全及人身自由保障機制等,全面因應失智症相關議題。
舉例來說,今牛六月底,「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3.0」在長照3.0中以專章方式說明,距離實施到114年底的「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2.0」,空窗期達6個月,且雖有綱領,但缺乏具體行動方案。而且目前行政院長照推動小組雖然會討論失智症,但全年僅一到二次, 對於重要的國家政策議題來說,討論頻率過低。
「失智症基本法」草案將主管層級拉高到行政院,設置失智症政策推動小組,因為失智症政策涉及衛生醫療、長期照顧、社會福利、教育、勞動、交通、警政、金融等,需要跨部會共同協力。且目前行政院長照推動小組的成員缺乏失智者和家屬參與,但對於相關政策的制定,患者的參與與意見至關重要。
失智者因認知功能變化,面臨社會互動減少、公共參與受限及就業機會不足等,使社會角色弱化及自我價值感降低。但徐文俊指出,失智者仍是完整而獨立的個人,應被尊重,並保障參與社會及公共事務的權益。
徐文俊指出,未來70歲以上長者,罹患阿茲海默症比率可能高達二成,但早期診斷與介入,可讓失智者早期發現,失智者仍可能有社會參與,做出貢獻,尤其現在已有失智症早期新藥問世,失智和高血壓、糖尿病一樣,都是疾病,一有症狀就應被發現,及早診斷是失智者的權益。
2026/08/01 15: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9664776?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