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桃園議員夫妻涉貪!找人頭詐領助理費289萬遭重判

前桃園市議員李雲強。(中時資料照片,甘嘉雯攝)

前桃園市議員李雲強,被起訴在第17屆縣議員和第1屆市議員任內,夥同妻子、現任桃園市議員孫韻璇,詐領助理費289萬餘元,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李及妻子有期徒刑8年10月、8年,各褫奪公權5年、4年,可上訴。

李雲強民國103年至107年間擔任桃園縣議員、市議員,請妻子孫韻璇擔任公費助理,夫妻倆明知公費助理相關規定,卻涉嫌找來盧姓、徐姓、楊姓女子當人頭,詐領助理費、春節慰勞金等共289萬多元,111年檢方依貪汙罪嫌將夫妻起訴。

李雲強107年挑戰議員連任落選,111年改由妻子孫韻璇出馬,順利獲得國民黨提名當選市議員,但該案卻纏身,甚至是競選期間遭起訴,當時2人還喊是「有心人士的政治操作」。

2026/07/30 12:1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3000238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