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中正區今年1月發生一起傷害案件,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涉案4人分別依觸犯重傷害未遂罪及傷害罪判刑。(張志康攝)
基隆市中正區今年1月發生一起重傷害案件,起因是周姓女子想與丈夫林姓男子離婚,竟然找了前男友等3名男子,趁丈夫在家中熟睡,衝進屋內就持刀狂砍,所幸林男經搶救沒有生命危險。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審結,認為進屋砍人的陳男、倪男犯重傷害未遂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後面才進屋的曾男以及開車接應的周女犯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及1年4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周女打算與丈夫林男談離婚,但林男一直不願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再者,林男也一直認為周女與前男友倪男藕斷絲連,曾多次與倪男、倪男友人陳男等發生衝突。
今年1月6日凌晨4時許,周女打算找倪男、曾男等人赴平一路林男住處,陳男也表態要跟,周女便駕駛租賃的自小客車,載著3名男子,於上午8時許抵達林男住處。
倪男帶著陳男拿著林男住處鑰匙上到3樓,開門後見到林男躺在沙發上睡覺,陳男便持手中的開山刀,一刀往林男的腹部砍去,林男吃痛驚醒滾下沙發,陳男二話不說繼續持刀往林男的手臂及腳踝砍去,曾男上樓時,兩人已經完事準備離開,接著3人一起下樓由周女駕車離去。
林男遭砍殺後,經消防人員協助送醫,經院方檢查,林男左腰深部撕裂傷併左側第10肋骨骨折、左手撕裂傷、左肱骨開放性骨折、左踝裂傷併開放性骨折等傷害,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在調閱監視後,迅速循線逮捕周女、倪男等4人,並移送基隆地檢署,地檢署偵查後,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4人。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倪男與陳男明知刀械揮砍要害部位可能導致重傷,入室後見到林男正在熟睡,陳男僅向倪男確認身分就揮刀猛砍,倪男也沒有制止的言行,因此認為倪、陳2人犯《刑法》重傷害未遂罪,各判處3年徒刑。
至於周女與曾男部分,法官認為,曾男雖然跟著上樓,但並未掏刀,而周女則是有透過邀約眾人談判的意圖,因此依觸犯傷害罪分別判處周女1年4月徒刑、曾男10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2026/07/29 18:0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900373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