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藍變更議程邀報告萊爾校長小編案 劉世芳、張榮興明親上火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日變更議程,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就「『萊爾校長』小編遭警突襲查水表事件,檢視警察執法標準與行政中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資料照/鄧博仁攝)

「萊爾校長」小編韋淳祐推出《油不得你》影片,號召民眾7月25日上凱道,遭刑事局派員登門關切,引發藍營不滿。國民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變更議程,將於明天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警政署長張榮興到立法院報告韋淳祐案,而劉也將親自出席。

內委會原定29日邀請陸委會、內政部、海基會等部會就「國人赴陸失聯情況及政府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廖先翔變更議程,在當天議程中增加一項開會事由,即邀請劉世芳、張榮興就「『萊爾校長』小編遭警突襲查水表事件,檢視警察執法標準與行政中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據了解,劉世芳、張榮興、刑事警察局長邱紹洲將親自出席。

內政部今天送抵立法院的報告指出,韋淳祐案是警方於民國115年7月25日接獲檢舉後,啟動初步查證。警方初步檢視相關影片內容後,因疑似涉及深度偽造總統聲音,先依既有機制通報社群平台,由平台依其社群守則進行審查,同時交由轄區警察機關協助釐清該帳號是否遭冒用,以及確認影片來源。

內政部指出, 轄區員警前往查訪時,因當事人不在現場,僅向家屬留下聯絡方式,請當事人方便時與警方聯繫,並未入內搜索、未限制人身自由,亦未強制要求到案。 其後當事人主動與警方電話聯繫,警方確認帳號及影片均為本人與其團隊製作後,即完成初步身分確認,因此並未要求當事人立即到案製作筆錄。整體過程中,警方未採取強制處分、未強制要求影片下架,亦未限制當事人表達意見。

內政部表示,警方依據檢舉內容依法查證,依《刑事訴訟法》第230條及第231條規定,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時,即負有調查及保全證據之法定職責,因此就涉案帳號及影片來源進行初步查訪,具有法律依據。

內政部強調,若利用AI技術高度模擬他人聲音或影像,依個案情形,可能涉及違反《刑法》第210條、第216條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妨害名譽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處理等相關法規,是否成立犯罪,仍須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認定。

2026/07/28 18: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8003942-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