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8)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國民黨版本草案,確定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三分之一部分,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法務部近日預告公布《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將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引起民眾熱議;今(28)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國民黨版本修正案,確定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三分之一部分,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
依照現行《民法》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今日院會審查《民法》1223條修正草案,由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主持,最終通過國民黨版本,今日接連通過二、三讀後完成修法程序;另外在《民法繼承編施行法》增訂第12條,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修正的民法第1223條,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不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三讀後的《民法》1223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下列各款之規定,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2026/07/28 11:4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8002004-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