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錄音逼問7歲兒「爸女友有來嗎」 人妻誘導式問話遭打臉

小雪提出的關鍵證據竟全是「7歲兒子的童言童語」,且明顯是誘導式問話。(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北一名人妻小雪(化名)指控擔任大陸科學項目負責人的丈夫阿宗(化名),不僅在婚內結交女友,還曾兩度對她拳腳相向,甚至拿刀嗆聲「捅死妳」,讓她身心受創,憤而提告求償60萬元。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小雪提出的關鍵證據竟全是「7歲兒子的童言童語」,且明顯是誘導式問話,加上家暴傷勢也無法證明是阿宗打的,最後判決小雪敗訴。可上訴。

這對怨偶在民國104年結婚,育有一子。小雪指控,婚後為了工作,夫妻長期分居兩岸,沒想到老公竟在外面偷吃,甚至在她北上接兒子時,寶貝兒子竟脫口而出:「爸爸的女友有來」、「都跟女友一起陪我」。小雪氣得直接透過微信向丈夫嗆聲:「每次出現在你房間的女人是誰啊?」、「敢讓我兒子不爽,你們兩位才繃緊點…」,而丈夫未否認還回嗆「看誰損失大」,讓小雪認定老公已與小三共築家庭生活,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

全案最關鍵的證據,就是小雪提供的112年11月19日及29日與兒子的對話錄音。然而,法官當庭勘驗後發現,小雪根本是在「引導式辦案」,一開口就是「你說你爸這次你爸他女朋友有沒有來?」、「他女朋友是不是住在廣州阿?」,直接幫兒子預設好答案,等著兒子點頭附和。

法官痛批,這種誘導式的問話方式,已經讓孩子陷入忠誠困境,不是一個善意父母該有的作為。況且,孩子當時才年僅7歲,對「女朋友」的認知跟成人完全不同,光靠這些訴訟外的童言童語,連證人都不具備資格,根本無法當作證據,直接打臉小雪的主張。

除了新仇,小雪還翻出10年前的舊恨。她指控丈夫早在105年及106年間,就曾因不滿她無法參加家庭聚會,兩度對她施暴,不但推她去撞牆,還衝進廚房拿刀嗆聲「要捅死妳」,害她頭部外傷、肩膀鈍傷。

但法官審視小雪提出的診斷證明與報案三聯單發現,這些文件都只是「小雪主述」,也就是小雪自己跟醫生、警察講的內容,根本不是客觀證據。換句話說,醫院只證明小雪受傷,但完全無法證明傷是丈夫打的。法官認為,傷勢也有可能是自己跌倒或碰撞造成,在小雪提不出其他證據下,這筆舊帳照樣不能算在丈夫頭上。

全案經臺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小雪提出的錄音不僅是誘導式問話,且兒童陳述不具備證明適格;而家暴部分更是完全舉證不足。即便丈夫在審理過程中曾試圖主張時效抗辯,但因庭後才提出,法官連看都沒看,直接以小雪無法證明侵權事實為由,判決小雪敗訴。全案可上訴。

2026/07/26 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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