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父不詳」到正式認祖歸宗,男子靠DNA成功確認生父身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出生後,戶籍上的父親欄始終寫著「父不詳」,儘管生父多年來持續照顧、支付扶養費,也一直與他保持聯繫,但雙方始終未完成法律上的父子身分確認。直到成年後,男子透過DNA親子鑑定證實血緣關係,並與生父共同向法院聲請確認親子關係存在。
判決指出,男子阿凱的母親小玲於1991年與阿誠(均化名)相識交往,兩人雖未結婚,但在交往期間生下阿凱。由於雙方當時沒有婚姻關係,因此,阿凱出生後,戶籍資料上的父親欄一直登載為「父不詳」。
阿凱主張,雖然法律上未完成認領程序,但阿誠從他年幼時便實際照顧、陪伴,也持續支付扶養費用,早已盡到父親責任。只是因戶籍仍未記載父親姓名,不僅影響身分關係,也無法完整反映真實家庭狀況,因此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法院調查發現,阿凱提出多項證據,包括生父多年支付扶養費的整理資料、寫給母親小鈴的信件與卡片、生父開立的支票,以及銀行存摺紀錄等,都能佐證阿誠多年來持續負擔扶養責任。
其中,最具關鍵性的證據則是DNA血親鑑定報告,結果顯示,阿誠與阿凱之間「不能排除親子關係」,親子關係指數(CPI)高達數百萬以上,親子關係確定率更達99.99992%,報告明確指出,「阿誠是阿凱的親生父親,該假設可由本次檢驗結果證實」。
法院指出,雙方對於鑑定結果均沒有任何爭執,也一致承認彼此具有父子血緣關係,因此,足以認定雙方確實存在真實親子關係。
法官表示,即使當事人彼此沒有爭議,只要戶籍記載仍與真實身分不一致,當事人仍具有請求法院確認親子關係的法律利益。本案阿凱戶籍資料長年記載「父不詳」,透過法院裁定確認父子關係後,未來即可依法辦理戶籍更正,使法律身分與真實血緣一致。因此,判決確認阿凱與阿誠間的親子關係存在。
2026/07/24 15: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128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