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男子在修車廠附近巧遇一隻灰兔以為是野生便帶回家收容,沒想到遭飼主提告。(邱立雅攝)
開車路過險些壓到兔子,好心下車關心並帶回家收容,居然差點變成竊賊。王姓男子去年清晨行經某汽車修理廠,避開路邊一隻灰色兔子後,認為該兔非常見小白兔、無項圈晶片,現場又無人,以為是野生動物才帶回,竟遭曾姓飼主提告竊盜並遭檢方起訴。
法官調查發現,案發當天為周日清晨,修理廠鐵捲門緊閉,飼主坦承平常不會關綁兔子。兔子因無拘束而自行跑至門外柏油路,現場既無籠子、柵欄或飼料碗,兔子身上也無配件。在鐵捲門拉下且無圈養痕跡的情況下,一般民眾路過,極易將其誤認為跑出自然環境的野兔。
法院勘驗監視器發現,王男停車後先繞車檢查有無壓到兔子,隨後花了1多鐘蹲在路邊工具箱旁尋找,過程毫無張望避人或掩飾舉止,與一般竊賊急於避開視線、速戰速決的手法截然不同。
王男於7時38分抓到兔子回駕駛座後,手握兔子停留在修理廠門口長達3分鐘,直到7時41分才悠哉開走,完全沒有偷完東西趕緊逃跑的心虛反應。嗣後接獲警方通知,他才知道這隻灰兔是有主之物,隨即說明原委並立刻交還兔子。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竊盜罪成立必須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王男固然誤抓了他人寵物,但種種跡象皆證實他主觀上純粹是誤認該兔為野兔,無行竊動機,諭知王男無罪。
2026/07/24 12:2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219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