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拖行行李箱棄屍畫面。(中時資料照/蕭宥彤翻攝)
紅色行李箱確認裝的是陳姓犯嫌的父親。(中時資料照/蕭宥彤翻攝)
新北市新莊區去年8月發生一起箱屍案。一名29歲陳姓男子將70歲老父親屍體塞入一只27吋紅色行李箱,並棄置於巷弄內排水溝,案件震驚社會。檢方偵結,認陳父疑因心血管疾病自然死亡,依遺棄屍體罪起訴陳男。如今判決結果出爐,考量陳男患有中度智能不足,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事發於114年7月間,陳男與父母同住於新北市新莊區,陳父某天疑因突發心血管疾病於家中猝死。陳男見狀未向外界求助或報案,反而將父親遺體先以黑色塑膠袋包裹,再塞入紅色行李箱。同年月6日深夜10時許,陳男戴著帽子、口罩及深色衣褲,獨自將行李箱拉至新泰路381巷底的鐵橋下溝渠丟棄,隨後離去。
直到同年7月28日深夜,民眾經過聞到異味並發現該行李箱,嚇得連忙報案。警方到場打開行李箱,才驚見已嚴重腐敗的陳父遺體。
起初檢警一度懷疑陳男涉及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但經法醫解剖報告證實,死者身上無致命外傷,係因主動脈嚴重硬化等自然因素死亡,且現場未發現任何毒物或凶器,最終排除陳男弒親嫌疑,僅以遺棄屍體罪提起公訴。
案經法院審理並送請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報告顯示陳男為中度智能不足,面對父親猝逝等突發重大變故時,其認知、判斷與抗壓能力均顯著低於常人,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之限制責任能力要件,依法得減輕其刑。
新北地院審酌,陳男對於生命終結欠缺應有尊重,也有違人倫常軌,並增加國家司法機關追查死因之困難度,所為實屬不該。兼衡其主觀上缺乏深層犯罪惡意,暨其於偵訊時坦承犯行、中度智能不足、經濟狀況不佳,需仰賴社會救助等一切情狀,最終依遺棄屍體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2026/07/24 12: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214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