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父不詳」刺痛母女心! 繼父收養女童法院暖心認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11女童長期由母親與繼父共同照顧,早已習慣稱呼對方為「爸爸」。然而,母親收到孩子的入學通知,發現父親欄竟標示「父不詳」,加上陪同就醫時還被醫師一句「你們家三個姓氏,不是一家人」深深刺痛,讓一家人決定透過法律程序完成收養。
根據判決,男子阿明於今(2026)年年初與女子小雯結婚,同日簽署收養契約,希望收養小雯的11歲女兒小語(均化名)為養女,建立正式法律上的父女關係。法院指出,小語的生父在與小雯離婚後,長期未曾扶養或照顧孩子,也未參與其成長,因此依法無須取得生父同意。小雯則以法定代理人身分同意收養,收養程序符合法律規定。
審理期間,法院委託社福機構進行家庭訪視。調查發現,阿明為職業軍人,身心狀況穩定,收入足以支應家庭開銷,平日與妻子小雯共同照顧孩子,家庭互動融洽,也已完成親職教育課程,充分了解收養後應負擔的法律責任。
訪視報告也提到,促使小雯決定辦理收養的契機,是收到孩子入學通知時,看到父親欄寫著「父不詳」,再加上全家一起就醫時,醫師一句「三個姓氏,不是一家人」,讓她擔心孩子未來在求學、生活中因身分稱謂遭受異樣眼光,因此希望透過收養,讓一家人在法律上真正成為完整家庭。
社工進一步訪談發現,小語與繼父自去年春天開始共同生活,至今已超過一年。阿明平時負責陪伴、照顧、教育及生活規劃,小語也一直稱呼他為「爸爸」,雙方互動自然親密。
面對社工詢問收養意願時,小語也清楚表示,自己了解收養代表的法律意義,認為收養後「多一個人照顧自己很好」,而且能獲得法律保障,因此,同意由阿明成為自己的法律父親。此外,阿明也向社工表示,若未來孩子希望與生父聯繫,他將予以尊重,不會刻意阻止,展現成熟且開放的教養態度,也從未考慮終止收養。
法院審酌訪視報告及相關事證後認為,阿明與小語已建立穩固的親子情感,家庭生活穩定,經濟能力、健康狀況及教養環境均足以提供孩子良好成長條件。收養後,小語的生活環境並不會改變,只是透過法律程序補足親子身分,對孩子未來就學、就醫、權益保障及家庭認同均具有正面意義。
因此,法院認定,本案收養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無效或得撤銷的情形,裁定認可阿明收養小語為養女。裁定確定後,收養效力將溯及收養契約成立當天生效,讓這段早已存在的父女情,也正式獲得法律保障。
2026/07/24 12: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1253-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