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前女友催促「還沒達陣」 正宮氣炸求償150萬結果曝

阿珠在通訊軟體上曾對小華表示,「我今天讓你來找我就是要給你,你還沒達陣」,還提醒對方當時地點就在她家車庫。(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南一名人夫在婚後仍與前女友藕斷絲連,兩人不僅頻傳露骨訊息、相約汽車旅館,這位小三還在對話中催促「今天就是要給你,你還沒達陣」,甚至直呼再次相戀很幸福。正宮抓包後身心受創,怒告小三求償150萬元,不過最後法院只判賠20萬元。

判決指出,小英(化名)與丈夫小華(化名)婚後育有子女,原本家庭生活尚稱和樂,直到去(114)年7月間,她無意間發現丈夫與前女友阿珠(化名)往來頻繁,對話不只曖昧,還提及多次前往汽車旅館,以及曾在阿珠住家車庫發生親密行為。

小英主張,阿珠曾見過她,也明知丈夫小華已有家庭,卻仍與丈夫發展婚外情,嚴重破壞夫妻間的信任及家庭生活,導致她罹患伴隨焦慮、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因此提告請求精神慰撫金150萬元。

阿珠則辯稱,她與小華在其結婚前原本就是男女朋友,兩人聊天時難免提到過往,互動也可能比一般朋友親近,但不代表婚後多次發生性行為。她僅坦承在小華婚後曾與他發生過1次性行為,否認兩人如正宮小英指控般多次偷情。

不過,法院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後,發現內容尺度相當驚人,阿珠曾對小華表示,「我今天讓你來找我就是要給你,你還沒達陣」,還提醒對方當時地點就在她家車庫;張男也回以露骨言語,兩人另提及「前幾次去Motel」及「沒有射進去」等內容。

此外,阿珠還傳訊表示,能再次與小華相戀令她感到幸福,會珍惜兩人在一起的日子,甚至提到母親曾提醒她:「人家有家庭了,你不要黑白來。」法院認為,這些內容均足以證明阿珠清楚小華已婚,雙方互動仍明顯超越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界線。

法官指出,即使阿珠僅承認發生過1次性行為,仍已破壞小英對婚姻忠誠、和諧及圓滿生活的合理期待,構成情節重大的身分法益侵害,不能因雙方曾是舊情人就合理化婚後的親密關係。

法院綜合考量雙方年齡、財產所得、阿珠的加害程度,以及小英所承受的精神痛苦,認為求償150萬元過高,酌減為20萬元,並應自114年12月23日起加計年息5%。全案可上訴。

2026/07/23 06:3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300017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