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柯文哲政治獻金案遭監院罰240萬 律師出庭批雙標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中時資料照片)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參選總統時涉違反政治獻金法,監察院民國114年開罰374萬元、115年部分重為處分改罰240萬元。柯文哲提行政訴訟抗罰,並就240萬元案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2)日開庭,柯由律師代表出庭批監院雙標,律師林石猛還說,柯文哲多次向律師表示「就是不服氣,為何持續追殺?」

這起案件是因為,監察院認定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於民國114年3月間做出原處分,依法裁處柯文哲共新台幣374萬元罰鍰,並沒入5579萬餘元,柯文哲不服,提起訴願後,監院撤銷加重裁罰部分並重為處分,仍裁罰240萬元,沒入5567萬餘元。

柯仍不服,但訴願遭駁回,後續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2日再度開庭,柯的律師表示,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行為相同時,應採刑事優先原則,刑罰作用較強,行政罰應作為刑罰的補充,一罪不二罰,請求法院撤銷監院的處分。

2026/07/22 13:3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200267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