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林姓女子除毆打律師,開庭又爆走大吵大鬧,5罪刑度逼近天花板。(本報資料照片)
台中市一名林姓女子3月17日因多次攻擊律師,甚至對時任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掌摑,瞬間成為法界公敵,全案22日上午宣判,依3個恐嚇罪各判1年1月、1年2月、1年6月,以及個資法1年6月、傷害罪判1年6月,可上訴,但法官未定應執行期,此案受害者律師吳中和也表示,對判決可以接受,其中恐嚇罪最重2年以下,合議庭判到1年6月,刑度已逼近天花板。
回顧案情,林女於民國113年11月及114年6月因姊弟財產糾紛,對弟弟委任的傅姓、聶姓律師傷害恐嚇,115年3月17日針對傷害案開庭時,又在台中地院當眾打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巴掌,最後又在網路放話要殺人,林女遭依傷害等罪起訴,並羈押至今。
台中地院一審時,林女在法庭上大爆走,當庭對嗆被害人吳中和陳述,遭4名法警制止時更與其對嗆,相當失控,即便辯護律師張焜傑告知,「這樣可能牢底坐穿」、「會多很多罪名」,林女僅回應知道,接著繼續大吵大鬧。
而22日上午全案宣判,合議庭由法官李昇蓉、江健鋒、毛妤甄組成,依3個恐嚇罪各判林女1年1月、1年2月、1年6月,以及個資法1年6月、傷害罪判1年6月,不過未定應執行期,可上訴,林女也到場聽判,好在情緒仍算穩定。
對此,吳中和也表示,宣判刑度可以接受,其中恐嚇罪是法定刑最重2年以下徒刑,合議庭判林女1年6月,與一般案件相較已經算很重,希望她能記取經驗,不要再犯。
2026/07/22 11:0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200193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