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召男在漢光演習期間闖入國小校長室偷糖果餅乾;圖非當事人。(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漢光演習期間發生離譜竊案!3名教召男子趁著部隊進駐新北市一所國小時,發現校長室未上鎖竟闖入翻找物品,離開前還順手拿走桌上的糖果、餅乾,遭校長透過防盜APP當場抓包。法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各判3人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其中2人獲緩刑2年。
檢方起訴指出,許男、邱男及江男於114年7月5日至同年月18日,參加漢光演習補實缺員動員教育召集,隸屬於陸軍機械化步兵第269旅。演習期間的7月11日傍晚,部隊進駐新北市嘉寶國小4樓視聽教室,許男與江男當晚發現3樓校長室的窗戶沒上鎖,許男竟直接把手伸進窗戶,並打開大門門鎖。
隨後在晚間7時許,許、邱、江男等共3人,竟大搖大擺入侵校長室內翻找物品。他們搜刮得正起勁,突然看見校長室內的監視器感應啟動,這才離開現場,而邱男與江男走之前抓取桌上糖果盤內數量不詳的糖果、餅乾等零食。
該國小校長當時透過手機APP突接獲警訊,發現校長室遭阿兵哥入侵,氣得通報相關單位。憲兵隊即循線逮到3人送辦。
法官審理指出,3名被告不思正途,率爾竊取他人財物,法治觀念薄弱;考量3人偷採的物品為客觀價值極其低微的糖果與餅乾,相較於攜帶兇器、計畫性竊盜案,主觀惡性較輕,認為若直接科以最低刑度,猶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
新北地院審酌被告3人犯後自始坦承犯行,但因告訴人未到庭,而未能達成和(調)解,也未賠償損害等一切情狀,依竊盜罪各判處許、邱、江男有期徒刑3月,均得易科罰金9萬元;考量邱男與江男過去無前科,宣告緩刑2年。至於被偷走的糖果及餅乾,因價值極微,法官認定沒收欠缺重要性,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可上訴。
2026/07/22 09:4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200146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