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資格卡關竟扯出家庭祕密,男子驚知「名下有3子女」,憤而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勝(均化名)直到今(2026)年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時,鄉公所通知他名下竟有3名子女,其中2人已成年,依法應負扶養義務,導致補助資格受到影響。阿誠追查後才發現,3人竟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前妻所生,經DNA鑑定更證實彼此毫無血緣關係,憤而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判決指出,阿勝與前妻於1997年結婚,但婚後不久,小雯便趁阿勝入伍服役期間離家失聯,多年來幾乎沒有聯繫,直到2011年雙方才正式辦理離婚。
阿誠表示,自己多年來獨自生活,直到今年向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補助時,鄉公所通知他戶籍資料顯示有3名子女,且其中2人已成年,依法具有扶養義務,因此影響補助資格。他深感錯愕,進一步追查後,才得知3人都是前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
為釐清真相,阿誠與3人共同接受DNA親子鑑定。鑑定結果顯示,3人與阿誠均可完全排除親子關係,也就是說,3人的生父另有其人。3名被告在法院審理時,也坦承對阿誠所主張的事實及DNA鑑定結果沒有意見。
法院指出,依《民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子女,法律原則上推定為婚生子女,但若夫妻任一方或子女能提出證據證明並非婚生子女,即可依法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法官審酌戶籍資料及DNA鑑定報告後認為,鑑定已明確排除阿誠與3人的血緣關係,而阿誠也是直到今年因補助資格問題接受通知後,才首次知悉自己名下竟登記有3名子女,隨即於法定2年期間內提起訴訟,程序完全合法。法院因此認定,3人均非前妻與阿誠受胎所生的婚生子女,判決確認雙方不存在法律上的親子關係。
2026/07/18 11:1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8000889-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