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語言治療師利用職務之便,民國115年2月至3月間,猥褻29名未滿12歲發展遲緩兒童,前後多達107次。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語言治療師利用職務之便,民國115年2月至3月間,猥褻29名未滿12歲發展遲緩兒童,前後多達107次。經醫院社工通報,檢警4月2日拘提陳男到案,並獲准羈押。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檢察官痛批,毫無職業道德及尊重被害兒童性自主權,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北檢指出,新北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接獲醫院社工通報,陳姓語言治療師涉嫌對未滿12歲的兒童強制猥褻。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蔡逸品隨即指揮警方,調閱陳男任職的復健診所診間監視器影像。
檢警發現多名兒童在接受治療期間受害,4月2日持搜索票前往搜索,並拘提到案。檢察官複訊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起訴書指出,陳男明知29名受害人均為未滿12歲的幼童,且因語言、認知能力發展遲緩,表達能力欠佳,對性觀念尚未健全,缺乏同意或拒絕猥褻的自主判斷能力。竟為滿足私慾,115年2月2日至3月27日期間,在診間內違反幼童意願強行猥褻得逞。
檢方親自勘驗監視器並密集傳訊被害兒童及家屬,確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共計107罪。
新北檢痛批,陳男身為專業語言治療師,本應恪遵職業道德,卻利用家長與幼童的信任及職務之便,對弱勢發展遲緩兒童下手,對受害幼童的身心健全發展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檢方除建請法院量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已將偵結結果函知衛生福利部及新北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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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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