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戶籍藏40多年驚人祕密 阿北申請補助才知「當爸3次」

戶籍藏40多年驚人祕密,阿北申請補助才知「當爸3次」,因此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原本只是申請中低收入老人津貼的行政程序,竟意外揭開塵封40多年的家庭祕密。一名老翁直到2024年前往區公所辦理老人津貼時,才赫然發現自己的戶籍資料竟仍登記有3名子女,但他堅稱妻子早在自己服兵役期間便離家出走,雙方分居多年,不可能育有這些孩子,因此提起否認子女之訴。

判決指出,現年已逾七旬的老翁阿智於1978年與妻子小琴(均化名)結婚,隔年即入伍服兵役。不過,小琴卻在1980年離家,此後未再返家,夫妻雖一直維持婚姻關係,直到1986年才正式辦理離婚,但實際上雙方自1980年起便未再共同生活。

然而,在夫妻分居期間,小琴卻陸續生下3名子女,其中包括男子阿翰(化名)。依照民法婚生子女推定規定,由於孩子出生時夫妻婚姻仍存續,因此戶籍資料依法仍登記阿智為父親。阿智表示,多年來完全不知道戶籍仍留有3名子女資料,直到2024年申請中低收入老人津貼時,承辦人員告知戶籍狀況,他才首次得知此事。

阿智隨即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至於另外兩名子女,法院早已於前案裁定確認並非阿智所生,因此,本案僅針對阿翰是否具有親子關係進行審理。

法院指出,雖然阿翰已成年,但依照先前案件中雅琴及其他家屬陳述,加上公立醫學院附設醫院所完成的血緣鑑定資料,已足以合理懷疑雙方並無血緣關係,因此,法院依法通知阿翰接受DNA等血緣鑑定。

不過,阿翰在收到法院通知後,既未提出任何書面意見,也未依限前往醫院接受DNA檢驗。法院認為,當事人在合理懷疑血緣關係不存在時,依法有配合鑑定的協力義務,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檢驗,法院得將此情形列入整體證據綜合判斷。

法官綜合阿智與小琴婚姻歷程、長期分居事實、前案血緣鑑定結果、小琴自承阿翰並非阿智親生,以及阿翰拒絕配合DNA鑑定等情形,相互勾稽後,認定阿翰並非小琴自阿智受胎所生,自然不具婚生子女身分。

法院指出,民法雖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出生的子女原則上推定為婚生子女,但若能提出證據證明沒有血緣關係,仍可依法提起否認之訴;而提告期限則為知悉非婚生事實起2年內。阿智首次知道戶籍登記阿翰為子女,並於2個月後提告,阿翰也未提異議,訴訟仍屬法定期間內。法院審酌全部證據後,判決確認阿翰非阿智的婚生子女。

2026/07/17 09: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700127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