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被最高法院依共同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對此,冉齡軒16日語帶哽咽受訪表示非常不公平外,也指出判決正值市議員選舉登記前夕,質疑司法現在是因人判案嗎?(本報資料照片)
前台中市議員冉齡軒與丈夫邱裕明涉詐領148萬餘元助理費,最高法院依共同犯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4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邱則處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對此,冉齡軒16日語帶哽咽受訪表示,除對司法判決感到非常不公平、認為是挾怨報復外,也指出判決正值市議員選舉登記前夕,質疑司法現在是因人判案嗎?
冉齡軒說,判決非常對他們夫妻不公平,從民國111年起面對司法一路走來,他們法庭上都講求數據,然而台中地院及台中高等法院都未接受對其有利的陳述納入意見,反而又是在選舉年有動作,尤其現已逼近8月市議員登記關鍵時間,直言自己原本認為司法對於人權保證很肯定,但走到現在已經有點失望。
冉齡軒說明,貪汙是指公務人員有收回扣等,但「111年時行政院曾被在質詢時稱,助理費就等於是補助款」,這不適用公務人員條款,故對法院以公務人員貪汙治制條例來辦非常不公平,也細說助理如何使用公基金,都是他們自行同意,自己並沒有脅迫,且完全沒拿到口袋,甚至還會每個月給助理一筆費用運作服務處。
冉齡軒表示,自己從政非常乾淨,全都清廉在做事情,但司法卻判她貪汙犯,這是對其人格的抹滅、人權上的不公平,且按照機制判決書下來地方上才會知情,然而最高法院15日判下來,20日就要她與丈夫入監服刑。
冉齡軒哭泣道,真的很對不起家人,自己一直認為是在幫國家作法會,把災難降低,本身都自掏腰包,不敢從助理身上拿錢,雖偶爾有向助理說有機會要拜拜之類等語,但沒想到助理將自行去拜拜購買水果等祭品寫成帳本,變成她貪汙助理的錢。
冉齡軒大嘆,台灣的司法怎麼會變成這樣,除完全不採納對其有利證據外,調查其間助理還被告訴,「如果你們沒有說是議員指使的話,就要判你們罪」,所以大家都怕得要死,更透露曾被法官當庭講「你不要以為你的頭銜很大,我一樣可以判你重罪」等語。
此外,冉齡軒也指出,民進黨前祕書長吳乃仁欠台糖1.7億元,卻關幾天就沒事情了,質疑司法現在是因人判案嗎?哽咽強調非常不公平。
2026/07/16 15:1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318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