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徐姓工程師沿用前屋主偷電用的「節能電表」,裝設電動車充電裝,被抓包偷電費用高達53萬元。(邱立雅攝)
新竹徐姓工程師買下二手透天厝後,明知前屋主曾對其表示電表換過「節能電表」,且入住後3樓電表每期電費竟僅約百元,卻仍貪圖便宜,將其購買的特斯拉電動車充電樁連接至該電表長期充電。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竊取電能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6個月,並沒收高達53萬餘元的犯罪所得。
前屋主洪男與陳女為省電費,於108年花萬元雇用江男破壞兩部電表計量齒輪,使3樓電表每期僅剩底度40度、電費百元。陳女於112年賣屋給徐男時,謊稱該電表為「節能電表」。
徐男於112年3月入住後,裝設了電動車充電樁,並連接至3樓電表充電,在入住後長達1年多的時間裡,3樓電費單每期維持40度、電費金額僅幾百元。
台電公司與警方於113年10月前往現場稽查,當場查獲電表遭到破壞。台電比對徐男先前在同社區租屋時的用電紀錄,發現其過去每期電費皆達數千元,入住新屋後用電習慣未變,電費卻出現落差,且在案發電表恢復正常後,徐男3樓的單期用電度數隨即飆升至2000多度、電費近萬元。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徐男本身擔任工程師,智識程度高,卻為貪圖私利將用電成本轉嫁給社會大眾,依竊取電能罪判處徐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沒收未扣案53萬2199元。至於涉案的前屋主洪男、陳女及動手改電表的江男,已另案被判決有罪。
2026/07/16 14:1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6002887-260402






